说起民生银行那个大股东卢志强,曾经手握万亿资产,拿到所有的金融牌照,也曾经是商界呼风唤雨的人,卢志强的万亿资产咋赔光的,还成了失信人?
首先,泛海的卢志强是怎么起家的
卢志强是中国知名的企业家,以其创立的泛海集团闻名。他的创业历程可以追溯到1980年代:
一是创业初期:
卢志强出生于1952年11月8日,是山东威海人。在1980年代初,卢志强曾经在潍坊市技术开发中心担任办公室副主任。在体制内积累了人脉资源后,卢志强选择辞职下海经商。
1985年,卢志强创立了山东通达经济技术集团公司,最初是利用原来在体制内的资源搞教育和培训。有一第一桶金积累的宝贵财富后,就为后来的事业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二是房地产的黄金时代
1988年,房地产行业迎来了它的黄金时代,卢志强敏锐地捕捉到了这一机遇。他成立了山东泛海集团公司,注册资本高达7.3亿元人民币,正式进军房地产市场。在山东发展壮大后,他将目光投向了更广阔的舞台——北京。在这里,他成立了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注册资本高达40亿元人民币,从此,他的事业版图开始迅速扩张。
三是泛海集团的辉煌
在接下来的岁月里,卢志强带领泛海集团实现了飞速发展。他不仅深耕房地产领域,还积极拓展至金融、能源、交通等多个行业。卢志强凭借其前瞻性的战略眼光和卓越的管理才能,将泛海集团打造成了一个多元化的商业帝国。
四是商界的合作与友谊
卢志强的成功不仅仅源于自身的努力,还离不开他与众多商界大佬的深厚友谊。与万达集团的王健林之间的密切合作就是一个例证。无论是万达商业的上市,还是万达电影的成功,卢志强都是不可或缺的支持者之一。联想柳专志的股改也是在卢志强的支持下成功的。
其次,300亿假黄金诈骗案,压垮山东前首富卢志强
就在泛海集团达到辉煌顶峰之际,一场涉及80吨“金包铜”假黄金的诈骗案悄然发生。据报道,这场诈骗案涉及的资金总额高达200亿至300亿元人民币。犯罪分子利用伪造的黄金作为抵押品,向民生信托在等多家金融机构借款。而民生信托正是卢志强旗下泛海集团的一部分。
一 商业帝国的崩溃
这场诈骗案给卢志强及泛海集团带来了毁灭性的打击。作为民生信托的实际控制人,卢志强的公司在这场风波中损失惨重。随着真相大白,泛海集团的股价暴跌,公司的资产几乎归零。这场突如其来的灾难不仅让卢志强失去了巨额财富,也让他的商业帝国岌岌可危。
二是泛海集团的困境
这一事件给卢志强及其泛海集团带来了沉重打击。作为泛海集团的掌舵人,卢志强旗下的民生信托在此次假黄金案中遭受了巨大的经济损失。这成为了泛海集团陷入债务危机的导火索。
三是影响与后果
资本市场的反应:这场诈骗案不仅对卢志强本人造成了严重的名誉损害,也让泛海集团的股价暴跌。
法律后果:相关责任人受到了法律的严惩,例如实控人贾志宏被判无期徒刑。
商业帝国的崩塌:泛海集团的信誉受损,面临着严重的财务危机。
个人声誉的影响:卢志强作为泛海集团的创始人和实际控制人,其个人形象也遭受了前所未有的打击。
分析与反思:这场诈骗案暴露了卢志强泛海旗下的金融机构在风险控制方面的漏洞,尤其是对于质押品的真实性验证不够严格。民生信托未能及时发现并制止此类欺诈行为,民生信托监管体系中存在的问题。卢志强及其团队在企业治理方面存在的不足,未能有效地防范和控制风险。
卢志强和他的泛海集团所遭遇的这场假黄金诈骗案,这场诈骗案给卢志强及其泛海集团带来了沉重打击。作为泛海集团的掌舵人,卢志强旗下的金融机构都存在同样的问题,卢志强不懂金融,非要进军金融行业,遭受重创是必然的。
其三,民生银行股东卢志强万亿咋赔的
卢志强及其泛海系与民生银行之间的纠纷是一个复杂而且具有代表性的案例,它涉及金融借款合同、抵押担保、连带责任等多个法律问题。我将从专业视角来分析这一情况。
一、民生银行股东卢志强万亿是怎么赔的
在与民生银行的纠纷中,卢志强及其泛海系陷入了更深的困境。民生银行北京分行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对武汉中心大厦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泛海控股、武汉中央公司及卢志强提起诉讼,要求偿还借款本金及相关利息、罚息等。此外,民生银行北京分行有权以武汉中央公司提供的抵押物优先受偿,泛海控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卢志强也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二、法律背景与案件概况
案件背景:民生银行北京分行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对武汉中心大厦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泛海控股、武汉中央公司及卢志强提起诉讼,要求偿还借款本金及相关利息、罚息等。
一审判决:北京金融法院一审判决武汉中央公司需要向民生银行北京分行偿还贷款本金30.46亿元人民币,以及相应的利息、逾期罚息、复利。此外,民生银行北京分行有权以武汉中央公司提供的抵押物优先受偿,泛海控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卢志强也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二审维持原判:针对此案件,二审法院维持了一审判决,确认了卢志强及其相关方应承担的责任。
宏皓的分析
1. 连带责任与抵押物处置
连带责任:卢志强作为保证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意味着如果武汉中央公司未能履行还款义务,民生银行有权直接要求卢志强偿还债务。
抵押物处置:民生银行北京分行有权处置武汉中央公司提供的抵押物,并以此优先受偿。这意味着民生银行可以拍卖或变卖这些抵押物,用所得款项来抵偿债务。
2. 财务影响与信用风险
财务影响:对于卢志强及其泛海系而言,30.46亿元的债务负担,会对其财务状况造成严重影响。
信用风险:此事件将对卢志强的信用记录产生负面影响,会影响未来获得融资的能力。
3. 法律责任与商业信誉
法律责任:卢志强及其相关实体必须按照法院判决履行还款义务,否则会面临进一步的法律制裁。
商业信誉:此次事件无疑会损害卢志强及其泛海系的商业信誉,这对于企业来说是非常宝贵的无形资产。
这个案例只是卢志强及其泛海系与民生银行之间的纠纷案例之一。
其四,山东首富卢志强到底败在哪里?
我与卢志强十几年前就认识,十几年前我帮卢志强融过资,卢志强这个人为人非常豪爽,政府官员出身,人脉资源广,很擅长搞政商关系。当时他对我讲他要拿到金融全牌照,我当时是反对的。原因很简单,老板卢志强不懂金融,民营企业老板不懂金融去搞金融那是破产倒闭之路,民营业企业是老板说了算,你招聘的团队都是来打工的,不会为风险负责任的,他们只是利用老板的平台自已发财,最后的结果一定是防不胜防,民营金融机构被内外勾结搞垮,金融机构只要出问题肯定是大问题,等到发现出问题时,基本上就是破产倒闭时。可是卢志强当时听不进,他是老板,公司是他的,听不听是他自己的事情,我只是建议。后来泛海的命运不幸被我言中了。那么,山东首富卢志强到底败在那里?
一是,卢志强和他的泛海系公司是民生银行的股东,卢志强还是民生银行的副董事长,从民生银行借钱容易。借钱容易,如果能赚钱一切都好说,可以赔了钱问题就暴露了。
泛海系的几个大项目,钱砸进去了,回报却没见着,结果贷款到期,债主上门,这债主不是别人,正是自家银行——民生银行。民生银行一看,这账得算清楚啊,于是就和卢志强对簿公堂,几轮官司打下来,卢志强输了,可是卢志强没有钱,钱都赔光了,于是卢志强就成了失信人。
卢志强这是典型的“靠山吃山”,自己既是银行的股东,又是大客户,结果玩砸了,把自己玩进了舆论漩涡,还搭进去不少银子,真是赔了夫人又折兵。
二是,卢志强为什么会赔这么多钱。一方面是卢志强,不懂金融却拿了大量的金融牌照,卢志强公司的金融机构都是赔钱的。另一方面,传统地产暴利时代结束了,传统地产的商业模式结束了,卢志强看不到,也看不懂,还是用过去简单粗暴的高杠杆扩张,与所有倒下的地产商一样,光是利息就压垮了泛海系。
三是,我从2016年就开始呼吁房地产行业转型升级,向我创建的地产行业的新模式:产业集群平台模式转型升级,可惜他们听不懂,还自为是,卢志强的倒下只是地产行业的一个缩影。